據新華社6月4日電近日,河南、遼寧兩地分別有數名“全能神”邪教成員因在公共場合散髮邪教宣傳冊、傳播邪教教義等行為被判刑。
  河南息縣人民法院近日先後對兩起從事“全能神”邪教活動的案件進行了判決,5人因組織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刑。
  2012年12月9日,被告人張某與孟某某(在逃)攜帶“全能神”宣傳冊公開向門店居民散髮,被息縣公安局巡防隊員抓獲。另一起案件中,被告人本某、魏某某、張某某和代某某分別於2012年12月12日、8日、10日因散髮邪教傳單被行政拘留15日。等到四人先後被釋放,12月27日她們再次聚會。她們按照邪教“全能神”組織上級的指示安排,編寫“全能神”信徒被公安機關打擊受迫害的自白書,為邪教在互聯網及媒體炒作提供材料。
  張某、本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,魏某某、張某某和代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。
  遼寧省本溪市下轄桓仁滿族自治縣的4名“全能神”邪教女成員公開組織集會,並通過書籍、光盤等傳播“全能神”教義,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。記者從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獲悉,該案已一審結案,4名邪教成員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,其中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,另三人獲刑3年。
  (原標題:河南遼寧9名“全能神”邪教成員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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